晚安,這裡是M的深夜慾望時光~~
(老規矩開頭放可愛的妹子)
原本昨晚我在寫一篇職場上司給新入職女職員灌酒然後雙飛的文,結果寫到一半⋯⋯
「誒你看這個。」
駐日友人突然丟了個新聞link給我。「啥東西?」
我點開連結後看了一下差點把茶噴在電腦屏幕和Ipad上。
17歳女子高校生にみだらな行為 42歳の男を逮捕“パパ活”で1万円~3万円渡す「17歳であることはわかっていました」
(與17歲女子高中生發生性行為 與其進行「爸爸活」的42歲男子被逮捕,一次1~3萬日圓「我知道對方是17歲」)
誒?哇靠?這是什麼情況?!「這是被背刺了吧?」
我一秒把嘴巴的茶吞進去避免再噴出來後馬上問道。「看起來是,這事情在我那邊的Line和Telegram群裡面炸了。」駐日友人邊說邊解釋發生了什麼事:
「簡單來說就是這個男的在去年12月18號和今年1月15號在自己家用SNS認識了17歲的女孩子,雖然知道對方未成年但還是懷疑他有做不合法的事。然後上個月這個女生跑去舉報他,警察查了一下後前天就抓他了。但是調查完發現他從去年2月開始就開始招募願意進行爸爸活的女生,所以這次算是⋯⋯」
駐日友人說完後我思考了起來⋯⋯「新聞是這樣說啦,但你們那邊的消息是?」
(示意圖,有時爸爸活會陷入被甩掉的危機不是假的)
駐日友人聽到我這麼問下一秒直接吐槽模式開啟:「我問了,情況情況根本就是『又要當婊子又要豎牌坊』。誒人家新聞不敢寫但不代表男方不能吐苦水吧?」
「喔?難不成是⋯⋯」我聽到駐日友人這麼說一秒想到了一個可能性:「別跟我說女方賺飽了想要全身而退自己去警察局舉報喔。」
「很遺憾你他媽的答對了。」駐日友人直接開口:「我跟你說,札幌雖然是北海道比較繁華的城市之一,但相對東京還是大阪來說還算小的。所以做爸爸活的人講白了也不多,都是一拍即合後就長期見面。這傢伙去年二月開始就已經跟他在一起了,一個月見兩到三次。」
才見兩三次?「不算包養吧?」
「就簡單的見面給錢啊。時間短就給一萬;長就給三萬。到他被抓剛好一年多。你自己算一下:一個月見3次,一次3萬就等於一個月給她9萬塊,17個月就153萬了喔——還不包括聖誕節、生日另外給她買禮物的錢。」
駐日友人邊說邊按計算機:「這種油水不多的,刮完了就得想辦法跑路啦。」
「而且她未成年去舉報不會被公佈身分,之後新聞全部報男方的名實現了『我安全脫身一切的罪都是男方的錯』,算盤打得好響喔~~」日本友人冷不防冒出這句話我和駐日友人頓時嚇到⋯⋯「你不是現在在做套管運動嗎?」
「⋯⋯套管來例假。」
聽到日本友人語氣中的遺憾我和駐日友人內心的OS只有三個字:大色魔!!!
「而且現在這樣搞的話,大叔一旦拿到執行猶予的話那個小朋友後續會很麻煩喔。」日本友人這時候直接看著我們:「還真的以為沒人治的了她?」
「執行猶予⋯⋯啊。」駐日友人這時候一拍手:「還真的有可能。」
這下可輪到我不懂了:「執行猶予是什麼意思?」
「啊就現階段大叔要找個很強的律師上庭,然後想辦法讓他輕判,入獄還是易科罰金——不過大概率只會給他易科罰金最多給他蹲幾天監獄吧?畢竟日本監獄爆滿了這種事情給他易科罰金後加一個執行猶予就好了。」
日本友人說完後看著我:「所謂的『執行猶予』簡單點說就是給你一個期限,你在期限內如果沒有再犯的話就是期滿釋放,相反如果你在這期間內再犯的話,之後的判決就不會那麼輕了。當然,如果是殺人放火那種大大的罪的話就另當別論。但前提是大叔找的律師一定要很有料能打下來,不然也是白談。」
「也就類似緩刑這樣?」
駐日友人點頭:「類似。所以你懂的:雖然搞不死你不過只要確定拿到執行猶予權的話,直接爆出一點狠料——例如那個女生唸的學校或者班級,那個女生之後就很難過日子了。」
「日本很寬大的,這種事情如果不是很嚴重的話不會判那麼嚴重的啦。」日本友人大笑三聲後看著我:「但是對於這件事我看法就一句話:要賺爸爸錢就別想當聖女。」
(這個是重戦車うさぎ隊 (高野友宏)的《えんこーちゃんのパパ活日記②》篇幅很短,但很切合話題)
之後女生群組聊天時我聊到了這件事,所有人第一句話就是「無恥」⋯⋯
「不是,啊妳都拿了爸爸的錢還去舉報對方,超級沒道德耶。」依梨奈直接撇嘴:「職業素養是丟去哪了?」
不是,妳以前還沒開始時可是鄙視爸爸活的說⋯⋯「怎麼?看開了?」
「啊就⋯⋯負債還完了就有點感謝。而且這工作只要不過頭的話其實很好玩。」依梨奈直接不好意思起來。
這完全就淪陷了嘛。
「但說真的,如果男方判決下來拿到執行猶予的話,那女生大概在爸爸活的圈子幹不下去了。」早代這時候開口:「就跟客戶對頻一樣,一方出賣另一方的話之後捅開了就不好下台。那女生的名字搞不好會在『爸爸』團體裡面臭掉呢。」
「就講白了,妳要賺人家大叔錢就別想著全身而退啦。」悠奈這時候冒出來:「大叔們有錢幹嘛要找高中女生?不就是為了年輕肉體嗎?而且一次1~3萬那些家出少女可以花一星期,就是看不上家出少女才找願意做爸爸活的女生嘛。真心換絕情搞不好下一次出來做爸爸活遇到一個變態的爸爸到時候就叫天不應叫地不靈了。」
「妳們有聽過這樣的情況?」我試探性的問了一下。
「啊就跟這個新聞一樣啊,那個女的以為這樣就可以撇清一切。結果男方一個不爽直接雇人跟女的見面做爸爸活,然後直接好好的『招待』她。之後被找到時超級慘烈呢。」悠奈說完後看著彩希:「妳可別做這種蠢事喔。」
「才不會呢!」
(當然是射爆啊~爸爸活做到最後去酒店的話當然要做到爽)
不過這事情之後我們男生聊的時候倒是提到了一件事:
如果要做愛的話給多少才適合?就在我問了這個問題的瞬間,日本友人和駐日友人都異口同聲的說了一句話:「你別想那麼多!」
「為什麼?」
「妹子也會挑人的,如果你溝通不良的話那有妹子會跟你做?」日本友人說到這裡後看著我:「反正那個叫汐的女生都去新加坡找你了,你就懂了嘛。」
懂?「什麼意思?」
「就是肯跟你做的意思啦!」
當然,不管做什麼事都要有著職業道德,一旦出賣彼此的話那就只是不死不休了吧?
例如上面這樣的情況,一旦真要玉石俱焚的話,那就是大家一起慘遭社會毒打了喔~
以上,M的深夜慾望時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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